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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配件专卖店广告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加入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配件市场的配件专卖店栏目进行宣传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双方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烟台杰瑞网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公司信息位置及内容
3. 在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配件市场的配件专卖店栏目第____排第____位发布120*89象素图标广告,及36个字之内的公司经营信息,13个字之内的公司名称信息,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沟通确定)
4. 广告发布展示公司名称及产品信息。广告文字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双方协商。
5. 上述广告链接至甲方网站______________或指定网址。
6. 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对上述广告的内容内容及链接的网址进行更换,乙方在接到要求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工作。
7. 赠送: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诚信认证会员信息资源服务一年。
广告发布起止时间的约定与终止
8. 甲方广告自合同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发布时间为壹年。
9. 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广告发布的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合同期限的约定与终止
10.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传真签署有效。
11. 合同到期前30日内,在甲方一次性支付伍仟圆整 (5,000元)的网络宣传费后,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宣传服务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违约责任
12. 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广告内容而导致广告不能按时发布,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3.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准时开始甲方广告或致甲方广告发布中断,乙方应提供给甲方额外的广告宣传时间做为补偿,免费广告时间为违约时间的2倍。
争议解决
14.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5.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络宣传费总计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
16. 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广告发布为先付费后发布。在合同签署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并将汇款底单传真给乙方。
17.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中行烟台分行;帐号:380942442508091001
户名:烟台杰瑞网络商贸有限公司汇入地: 山东 烟台
合同签署
甲方: 电话: 传真: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烟台杰瑞网络商贸有限公司电话:0535-6723261传真:0535-6723239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