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北京银联卡广告中心广告合同书

[入库:2005年11月25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www.hetong168.com合同网站版权
委托北京银联卡广告中心广告合同书
 合同书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银联卡广告中心
地址:地址:广渠东路29号九龙花园2B-608
邮编:邮编:100022
联系人: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朝广字636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话:010-67769188 传真:010-67769967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1150208091001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刊登2002年12月~2003年12月广告,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广告媒体选择代码:
CCCA-1《银行家》杂志;CCCA-2《中国投资》杂志;CCCA- 3《中国征信》杂志;
CCCA-4《中国诚信企业公告》; CCCA-5《金融时报》;CCCA-6央视《财经前线》;
CCCA-7“凤凰卫视”中文台; CCCA-8《香港文汇报》。
二、广告合同内容
广告名称: 刊登面积(尺寸) 单价 次数 合计金额

交稿时间 预刊时间 预刊版位 设计费 制版费 加印费

总计金额 付款日期
选择刊登媒体:
备注:
三、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广告内容总计金额付给乙方广告费。
2、 广告合同正式签订后未能如约刊出,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甲方广告稿件及广告款退回。
3、 广告刊出如出现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乙方负责对错误部分免费刊登一次正确内容(原已刊出的广告,费用仍按规定收取)。
4、 甲方在刊登日期7天以内要求撤回广告,需交纳20%手续费,如已制版,不得撤稿,刊户需照付广告费。
四、 违约及纠纷的处理与合同生效:
1、 如发生合同纠纷,报请当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诉由法院判决。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刊户 (公章) 乙方 北京银联卡广告中心(公章)
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关键:
 

本站最佳浏览方式为 分辨率 1024x768 IE 6.0(或更高版本的 IE浏览器)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