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代表協議書
為維護公司與業務代表相互之間的權益,特此立下協議書。
以下協議內容中「公司」指寶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代表」指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需要同意以下事項:
1. 在_____________地區代表公司去銷售_____________產品。
2. 對所有現有客戶與潛在客戶都能代表公司去銷售產品並且秉持公司的政策原則。
3. 隨時與公司保持密切聯繫並告知最新進展,並迅速將訂單透過電子郵件或任何方式通知公司。
4. 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若碰到任何有關公司顧客的問題則需要通知公司。
5. 無論是否在業務所及的區域範圍之內,如果尚有擔任其他廠商之業務代表,則需要通知公司的業務經理,以避免業務代表同時代理公司與其他競爭廠商的產品。
6. 業務代表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公司。
7. 一旦終止此協議,則必須迅速歸還所有公司所提供之產品相關資料。
公司需要同意下列事項:
1. 支付業務代表以下之業務佣金:
(a)除了第5項所列之項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已付款業務金額。
(b)除了第5項所列之項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未付款業務金額。
2. 若業務代表與顧客在產品價格與數量上協定特別的折扣時,則未來此份交易的業務佣金百分比例需要重新與公司協定。
3. 當公司已與客戶完成交易,且公司亦完成付款給業務代表之後,若其客戶進行退貨或索償成立,則此部份佣金應在下一次的佣金額度中予已扣除。
4. 當公司已收到客戶全額的帳款,則公司應將所應付之業務佣金存入業務代表之銀行帳戶。
5. 除非雙方另有協議, 否則在以下狀況成立的時候,公司不需支付任何佣金給業務代表:
a)
b)
6. 公司需要提供適當數量的銷售文件給業務代表,包括有關公司與產品的相關資訊以利業務代表進行產品銷售。
7. 公司若想終止此協議,則需要在終止協議的30天前告知業務代表。
8. 寶創保有更動產品訂價、規格、促銷方式與產品政策的權利。
9. 經雙方正式同意與簽名之後,此協議書的有效期間為____年___個月。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於中華民國_____年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