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第一部分[8]

[入库:2006年2月23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本文关键:
 

本站最佳浏览方式为 分辨率 1024x768 IE 6.0(或更高版本的 IE浏览器)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