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1]

[入库:2006年2月23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7.1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           市(县)土地管理局有权对开发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 开发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非法占地处理。

 

  7.3 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本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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