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入库:2005年11月25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一份合作合同的样本

 合作合同


甲方:
地址:邮编:100044

乙方: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甲22号邮编:100013

“北京向导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2003〕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43块(其中3块为赠送)北京向导导向牌全市及7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43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7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北京向导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见附件1)
    2、 甲方支付在北京向导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北京向导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北京向导43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7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北京向导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北京向导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7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一年。在一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7块北京向导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北京向导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四、费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北京向导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伍万元整/年;7张(实际收取5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另外2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的设计、制作为赠送。)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壹万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陆万元整/年。

五、惩罚条款
    1、乙方在承诺该向导导向牌在2003年8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4、以上三条款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甲方《著名企业建筑在北京向导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向导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200 年 月日2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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