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协议双方:
甲方: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号 北京友谊宾馆5号楼3层
邮政编码:100873
英文简称:CAIEP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英文缩写:
协议背景:
宁交会已召开过两届,其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宁交会会期短、参展单位、参与洽谈的机构有限;加之今年受非典的影响,已准备延期至明年3月举行。如果此刻及时地开辟宁交会网上会场,即网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网上宁交会),可以发挥网上洽谈时间长、不受场地限制、能进一步扩大宁交会知名度等优势,起到补充宁交会的作用。就网上宁交会的合作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以网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的名义在(且仅在)地区开展招商和推广工作。
甲方将负责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技术支持、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内容及价格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招商推广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是中国国际人才网(www.chinajob.com)地方引智之窗(www.caiep.org)的会员单位(要求已交纳维护费)。
乙方在实施招商推广计划中,保证尊重遵守此次活动的相关规定。
乙方负责将此次活动的宣传材料在 地区的主要一家主要媒体和相关专业媒体(如人才市场报等)刊登。
乙方承担在 地区的大会招商招展工作,招展对象为与当地有密切合作关系的海外国际人才交流机构,招商对象为有意赞助本次大会的企业、机构等。
乙方需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标准向有意愿参加此次大会的机构进行说明和收费。
三、 争议条款:
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如经双方同意,可签署补充协议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的争议,双方同意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要求进行仲裁。
四、 协议的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04年4月。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
五、 协议终止条款:
协议到期,或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终止本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内容,甲方保留随时中断协议的权利,但甲方必须提前二十(20)天通知乙方。
六、 本协议包含若干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盖章) (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