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工讀契約書
立學生工讀契約書:僱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受僱人(本校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學生工讀,勞資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並本誠信原則,共同遵守約定,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契約期間:
甲方自年月日起雇用乙方,乙方應於當日到職。(不定期契約)
甲方雇用乙方期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定期契約)
試用期間為日,自到職日起算至年月日止,雙方權利義務不因試用期
間而有不同。
第二條工作項目: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從事下列各項工作:
二、甲方若經乙方同意,得變更工作項目。
第三條工作地點:
一、乙方於校內地點提供勞務,擔任契約所訂工作。
二、甲方基於經營上所必需,如確有調動乙方工作之必要,應經乙方同意,並不得違反本契約內容。
第四條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
二、甲方因業務需要,得徵求乙方同意,增加其工作時間,並給予增加工作時間之工資。
第五條工資及工時: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請假:
工讀期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班,有事無法依約準時當班應事先請假,若因突
發事件不克前來,也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七條職業災害與安全衛生:
甲方應依法針對乙方所從事之工作特性辦理工作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及預防災變教
育訓練。
第八條權利與義務:
甲乙雙方僱用(受僱)期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悉依本契約約定辦理,本契約未規定事項,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契約修訂與存執:
一、本契約經雙方同意,得隨時修訂。
二、本契約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契約人
甲方:(簽章)
單位職稱: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