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信贷资金的提取
1、下表列举由本信贷资金资助的分项类别,每一类别分配的信贷金额以及所资助的每一类别中分项费用的百分比:
类别分配的信贷金额费用中将被资助的
(以等值的特别百分比(%)
提款权表示)
(1)土建:
(a)指定项目施21,490,00070%
(b)其他各项目施18,670,00060%
(2)货物:16,210,000100%的外汇费用
100%的国内费用
(出厂价)当地采
购品目的当地费
用的75%
(3)咨询服务:720,000100%
(4)培训及考察:4,410,000100%
总计61,500,000
2、本附件中所使用的:
(a)“外汇费用”系指以借款人以外的任何国家的货币支付在借款人以外的任何国家领土内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及
(b)“国内费用”系指以借款人的货币支付的费用或为借款人领土内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支出的费用;
(c)“指定项目施为以下省/自治区的统称:贵州、宁夏、四川、陕西、云南。
3、尽管有上述第1段的规定,但发生在本协定签字之前的费用支出不得提款,但(a)对1997年1月1日以后,类别(4);以及(b)对1997年3月15日以后,类别(1),这两个类别所发生的、总额共不超过6,100,000个特别提款权的费用可以提款报帐。
4、对下列支出协会可要求按照费用报表,从信贷帐户提款:(a)每个价值不超过200,000等值美元的货物合同(本协定附件3第一节D.2(c)部分除外),(b)每个价值不超过200,000等值美元的土建合同(本协定附件3第一节D.2(a)部分除外),(c)与咨询公司每个不超过100,000等值美元的合同,(d)与聘用咨询专家个人的、每个不超过50,000等值美元的合同以及(e)培训合同;所有合同都必须符合协会给借款人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附件二:项目描述
该项目旨在帮助借款人:(1)为项目省中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提供确保质量的小学普及教育,并对少数民族儿童和女童予以特别的关注;(2)在上述地区扩大确保质量的初中教育;(3)加强上述地区教育机构的办学能力,以保证小学和初中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该项目由以下各部分内容组成,这些内容可以在借款人与协会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随时进行修改,以实现上述目标。
A部分
在项目省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活动,以改善小学和初中教育:
(1)对小学和初中校舍进行翻建,扩建,新建和维护;
(2)为项目学校购置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包括以本民族语言编写、反映本民族文化的书籍资料)和课桌椅并进行维护;向设备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并在一个项目省开展课本租赁试验以减少贫困学生的书费负担,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3)建立学生资助计划,减少贫困学生交纳的上学费用,包括学费和书费;
(4)开展对小学和初中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项目学校校长以及从事师资培训工作的教师的在职专业培训,同时要将改进双语教学、理科教学和复试教学的教学方法,以及开发乡土教材作为培训的重点;
(5)建立教师服务网络,通过调查和分析村级小学教师的需求,支持村级教师提高业务素质。以及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各项计划以满足教师们的需要,并为有选择的学校提供人员、设备及资料,以使它们成为该网络的中心;
(6)建立中等师范培训项目,项目的重点应侧重提高中师教师的教学能力及购置设备、图书资料方面;
(7)开展科研成果推广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开发乡土教材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及效益,减少少数民族儿童和女童的辍学率。
B部分
(1)开展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对服务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学校的管理者的培训计划以及对地方项目执行和监督人员的项目执行培训计划上;
(2)在项目省建立和引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购置设备和人员培训。
C部分
为了教育的进一步普及,借款人应在下列各方面增强教育机构的能力:
(1)对项目省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项目执行和监督人员开展管理培训;
(2)建立项目专家组,以随时检查和评估项目执行情况,并为项目执行提供咨询意见。
本项目拟于2002年6月30日完成。
附件三:采购和咨询服务
第一节货物与工程的采购
A部分:总论
货物和土建工程采购必须按照世界银行1995年1月出版,并分别于1996年1月和8月修改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指南)以及本节后面的条款进行。
B部分:国际竞争性招标
1、除非在本节C部分另有规定,货物采购应按照根据《指南》的第二节及其附录1第5段的条款授予的合同进行。
2、根据B部分第1段条款所授予的合同进行的货物采购应遵循下列条款:
(a)打捆合同
在可行的范围内,货物打捆时应按每包价值不小于200,000等值美元合同进行招标。
(b)国内制造品的优惠
《通则》第2.54和2.55段以及附录2的条款适用于借款人国内的制造品。
C部分:其他采购程序
1、工程
(a)国内竞争性招标
除本节第C.1(b)和C.1(c)部分外,工程合同须根据《指南》的3.3和3.4段的条款授予的合同进行采购。
(b)小型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金额小于100,000等值美元,累计总额不超过60,000,000等值美元的合同,可在国内货比三家询价且投标人书面应标的基础上按照一揽子、固定价格的形式授予合同。邀请书应包括详细的含有基本指标的工程描述、完工日期、协会可以接受的协议基本框架、必要时还包括有关图纸。合同应授予投标价最低,并且有顺利完成该合同的经验、人力和资金的投标人。
(c)自营工程
符合《指南》3.8段要求的小型修理和工程,且累计金额少于25,500,000等值美元,经协会预先同意,可按照《指南》该段的规定采用自营工程的方式实施。
2、货物
(a)国内竞争性招标
除本节C.2(b)部分外,货物(图书除外)单个合同金额小于200,000等值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32,000,000等值美元的合同采购,以及书,不论其价值,均可按照《指南》第3.3和3.4段的条款授予合同进行采购。
(b)国内询价采购
价值小于30,000等值美元的单个货物(图书除外)合同,所有合同累计总额不超过,或少于5,100,000等值美元,可按照在国内询价采购程序基础上授予的合同进行采购;该程序应符合《指南》3.5和3.6段的条款。
D部分:协会对采购决定的审核
1、采购计划
根据《指南》第1段和附录1的条款,在发出任何招标资格预审或招标邀请之前,所提出的采购计划应提交协会进行审核并批准。所有货物和工程的采购都应按照此项经协会批准并符合上述第1段条款的采购计划进行。
2、预审
下列合同均应按照《指南》附录1第2和第3段所规定的程序进行预审:
(a)每个项目省,根据本附件第一节C.1部分的规定,在该日历年发出招标邀请的合同中,该日历年最初的两份工程合同;
(b)每份等于或大于200,000等值美元的工程合同;以及
(c)根据本附件第一节C.2(a)部分的规定,每个项目省最初的两份货物合同,以及每个等于或大于200,000等值美元的合同。
3、事后审查
每一不受本部分第2段约束的合同应遵循《指南》附录1第4段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节咨询专家的聘用
A部分:总论
咨询专家服务合同的授予应遵循世界银行1997年1月出版的《世界银行借款人以及世界银行作为执行机构聘请咨询专家指南》(咨询专家指南)中的前言及第四节条款进行,并同时要遵循本附件第二节以下条款:
B部分:质量与费用并重的选聘
除本节C部分另行规定,咨询专家合同的授予均应按照《咨询专家指南》第二节的条款进行,其附录1第3段、附录2、及其3.13段直至3.18段条款均符合质量与费用并重的选聘。
C部分:其他咨询专家采购程序
独立咨询人
符合《咨询专家指南》第5.01段要求的咨询工作,可根据《咨询专家指南》第5.01段至第5.03段的条款聘用独立咨询人。
D部分:世行对咨询专家选聘的审核
1、选聘计划
根据《咨询专家指南》附件1第1段条款,在对咨询公司发出任何建议书邀请之前,该项目的咨询专家选聘计划必须提供给协会审核和批准。咨询专家的选聘工作必须根据经过协会批准的计划,以及上述提及的第1段条款进行。
2、预审
(a)每一个等于或高于100,000等值美元的咨询公司聘用合同,将适用《咨询专家指南》附件1中第1、第2(不含第2(a)中第三小段)和第5段的条款。
(b)每一个等于或高于50,000等值美元的独立咨询人的聘用合同,该咨询人的材料、资力、工作大纲、以及聘用条款都需提供给协会审核和批准。只有在批准后才能授予合同。
3、事后审查
每一不受本部分第2段约束的合同应遵循《咨询专家指南》附录1第4段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附件四:实施计划
本附件的规定适用于本协定第3.01(b)所述的目的。
A、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