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

[入库:2006年2月23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第六条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本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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