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5]

[入库:2006年2月23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本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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