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2]

[入库:2006年2月23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本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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