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设备项目合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中国·北京·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
1.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
1.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2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本合同签订后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条价格
2.1卖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大写:_____)。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设备和材料费:
2.1.2备品备件费:
2.1.3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费:
2.1.4设计和技术资料费:
2.1.5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
2.2上述合同总价为FOB__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场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支付(方案一)
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T/T)电汇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2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支付给卖方。
3.2.1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大写: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1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1份;
(2)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1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___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4)即期汇票一式2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提交。
3.2.2合同总价的___%,计___(大写:_____),在买方收到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不迟于30天,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卖方,并按以下办法支付:
3.2.2.1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大写: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的不迟于30天通过中国银行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3.2.2.2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大写: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1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2.2.3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大写:_____),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1)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的由买方出具的经卖方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1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2.2.4按本合同___第九条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3.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卖方负担。
第三条支付(方案二)
3.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T/T)电汇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2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3.2.1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大写: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1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1份;
(2)由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1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___号附件)。
_____________
注:方案一各项条款用于现汇付款。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4)即期汇票一式2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内提交。
3.2.2合同总价的____%,计_____(大写: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3份,副本3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4份。
3.2.3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___条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1份。
(3)即期汇票一式2份。
3.2.4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大写:______),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商业发票正本一式4份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即支付给卖方。
3.2.5合同总价的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日起,于____年内,每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3.2.5.1卖方应开立分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份,每份正、副本各1份于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另加第___章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个月_____个月、________;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本利合计
第一期: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
合计:________
3.2.5.2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3.2.5.3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3.3按本合同第___章和第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3.2.2条和3.2.3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3.4买方支付本章第3.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第___附件)。
3.5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__________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三条支付(方案三)
3.1本合同项下买方和卖方的支付均以电汇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3.2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总价,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__银行按照北京中国银行与_____银行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并按下列比例和方式支付给卖方:
3.2.1合同总价5%(百分之五)预付定金,即_____(大写: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1份,或有关当局关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确认书;
2.由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5%(百分之五)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1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___号附件);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4.即期汇票一式2份。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上述单据提交买方。
3.2.2合同总价的90%(百分之九十),即____(大写:_______),买方应于卖方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交货后,买方在收到卖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并按上述的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将每批发货价格的90%(百分之九十)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