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设备项目合同(第二部分)[1]

[入库:2005年11月25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第七条标准和检验


7.1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6份和国家标准一式2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7.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商务”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3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进行,但如不属卖方原因买方未能按预定时间参加时,卖方有权自行装配和检验。买方人员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7.4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5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质量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9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7.6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同时,还应协助安排买方检验人员的食宿、医疗和交通。
7.7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7.8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7.1条和9.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7.9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2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个月。
7.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11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八章、第九章所承担的责任。
7.12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八条安装、试车和验收(方案一)


8.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查本合同附件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8.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仅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2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8.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第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穿
如试车胜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7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5本章8.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第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材料和设施。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
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8.6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3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8.7如按本合同附件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5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修改记录最后一次结算并由卖方负担。
上述记录在每次发生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后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8.8在本合同8.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中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8.8.1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3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3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3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九章第9.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3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8.2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如由于买方原因,改进合同工厂所需费用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3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7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8.9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第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三章第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第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____和___个月应相应顺延。
8.10按本合同8.7,8.8和8.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以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安装、试车和验收(方案二)


8.1本“合同工厂”在买方代表领导下,由买方根据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试车和考核验收,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措施,使“合同工厂”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如期建成投产。
8.2“合同工厂”安装完毕后,调整、单机和联动试车时间最长为___个月。在此期限内,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考核试车。考核试车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本“合同工厂”是否能达到本合同第___号附件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当全部设备运转稳定,并且全部达到本合同第___号附件所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后,连续稳定运行___天,则考核认为合格,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1份交给卖方。
8.3在本“合同工厂”调整,单机和联动试车的___个月内,如考核试车达不到本合同第__号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如系卖方责任,则按本合同第____章第____条规定处理;如系买方责任,则本“合同工厂”亦应视为被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1份交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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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方案一条款用于化工、石油、冶金等大型项目。
8.4如果卖方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能派遣代表到现场参加试车,买方将有权自行进行合同工厂的试车,并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规定进行考核。在此情况下,买方应于试车后两星期内以航空挂号信将记录有考核结果、试车和考核确切日期的文件航寄给卖方,做为考核结果的依据。
8.5如果买方未通知并邀请卖方代表参加合同工厂的试车,或者由于买方的原因合同工厂不能进行试车,则最晚至卖方交完本合同全部货物提单日起___个月,买方应接受本合同工厂,并向卖方出具证书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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