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

[入库:2006年9月9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平方米场地作为与乙方联营使用展位,经营范围为 品牌。 第二条 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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