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本合同标的及涉及的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甲方有再修改的权利,本合同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1.2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4.1.3 在本合同确定后 日内提供”网站资料确认单“所需的完整材料.不能按时提供制作资料、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甲方对网站的修改意见要求以文本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应予修改,修改期间不计入调试期,调试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接受电话方式修改.)
4.2.2 在网站中可以注明乙方技术支持.
4.2.3 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在本合同确定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前期制作费用,为合同金额的80%,计人民币 元整;在网站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后期制作费用,为合同金额的80%,计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标的在交付后三日内, 甲方按确定的网站内容标准验网站内容,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请求进行修 改.在上述期限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