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入库:2006年9月9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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