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经营权转让协议

[入库:2006年9月9日] [更新:2008年9月12日]

本文简介: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乙方还同意:
A、本协议有效期内并只有在执行本协议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用HTML/ Java语言或其它适当的语言制作的链接程序,甲方应当用适当的方式将其加到甲方的所有广告位置上(甲方对这些链接程序没有任何专利、产权或利益,其中包括知识产权)。
B、乙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以双方拟订的具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广告价格和折扣,向广告商销售上述网址的网页上的广告位。
C、乙方应事先避免违法的广告刊登,并通过电子邮件把乙方已经征集到将在上述网址网页上登载的新广告通知甲方,并尽量尊重甲方根据下面第三条D款规定,作出的拒绝任何不合法广告的决定。
D、通过乙方链接程序(TAG),乙方将提供实时的广告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也可自行上网查询,以便乙方有效地控制广告登载到其网页的次数及所得收入。所有乙方提供的报告,包括数据、统计资料或交易分析,均属于乙方及甲方的共同资产。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甲方同意:
A、在协议有效期内,它将尽最大努力以跟该公司目的相一致的方式继续和保持上述网站和网页。
B、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网页的广告位上插进上述链接程序(TAG),确保当上述网页以800X600的解析度显示带有上述链接程序的广告时,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相应的网页上能清楚地完全看到。
C、广告的效果和结果将以乙方提供的广告管理软件系统作出的报告为准。
D、在上述网站的主页上插进带有乙方标识的按扭,向潜在的广告商指明乙方独家代理促销本网站之所有广告位。
E、在得到新广告通知之后,如果甲方对新广告有任何反对意见的话,必须在接到新广告通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告知对新广告的反对意见,那么,在甲方把反对意见告知乙方之前都将被认为是甲方同意登载这些新广告。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反对意见之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拆销这些新广告。
F、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用户、浏览者、库存量、使用报告、评估和用户研究、传送、统计要求的信息以及有关甲方的其它信息,乙方将适当地利用这些信息来推销广告。
H、甲方应按照与乙方双方拟定的具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广告价格和折扣,作为向广告主收取推销本网站的广告位的费用。

本方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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