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产商的责任和义务
1.生产商承诺在地区级市场,发展不超过两家代理商。县级市场只设一家代理商。
2.生产商的产品以代理价格提供给代理商,同时提供安装部分产品测试盘。
3.生产商承诺在代理商的订货款支付后,向代理商提供价值1000元的促销印刷品,以及每月一期的市场专刊和产品期刊。
4.生产商承诺对代理商的技术和商务人员免费进行必要的、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的系统培训。培训时间以平均一款产品20学时为基准。
5.代理商在涉及软硬件工程投标等商务活动中,生产商将给予代理商以包括解决方案在内的、全方位的、有偿的技术支持。
6.生产商承诺在代理商的区域内的软硬件工程投标等活动中,享有第一分包商的权利。
7.生产商为代理商承接大项目做全套解决方案,并且承担标准标书的制作。代理商所在地的重点项目既可以由其单独投标,也可以与清华同方软件联合投标。
8.对重点项目,生产商承诺使用清华同方公共关系资源,协助代理商进行重点攻关。
9.生产商将陆续在全国各地建立“市场信息体系”,直接服务于代理商。
10.生产商将提供完整的产品市场营销策略,以保证代理商做好产品销售以及项目实施。
11.生产商将为代理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体系(具体支持策略见附表)。
12.生产商提供“清华同方软件 代理商”的统一标识。
13.生产商将为代理商提供如下的材料:
授权证书
产品宣传材料
商务专刊(产品的市场模式汇总)
产品和技术培训计划
各种问题的解决流程(技术+商务)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