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
第六条 佣 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 ,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