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合作申购系统框架指导协议
甲方: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海复旦金仕达计算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证券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营业部依据本协议与乙方(或乙方分公司)单独签定确认书,每确认书与本协议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协议标的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
营业部合作申购系统开发费8000元/营业部
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2、 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3、 及硬件环境,4、 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5、 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6、 调动相关资源,7、 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8、 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9、 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10、 按具体合同11、 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12、 按照合同13、 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14、 准及程序切15、 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1、 按合同2、 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3、 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4、 若有需要,5、 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6、 若有需要,7、 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8、 和系统软件的准备9、 工作。
10、 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11、 务。
第三章 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 一周后的 三日 内一次性支付协议的全部金额即 8000元整给乙方。
协议中的费用由营业部单独支付,但甲方总部应对其营业部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10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10天的,乙方按迟延一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6章 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见附件)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协议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上海复旦金仕达计算机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02年 月 日 200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