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协议书
编号:No.[ ]第 号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方
地址
受托方 深圳市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7号皇城广场写字楼1801室
委托内容 被评估资产的范围
评估目的
评估时间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产权证书、资产清查明细表等会计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2.派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工作,如在外地则合理承担评估人员的部分差旅费;3.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文件收费,协议生效预交50%,其余提交报告后付清。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估;2. 按约定的时间交出评估报告;3. 为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评估结果保守秘密;4. 报告一经交出,概不负责退报告和评估费用。
总收费
违约处理 1. 迟交报告、延期支付评估费,每日按评估费的2%向对方支付罚金;2. 失密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评估费20%的罚金;3. 请有关机关仲裁。
委托单位(盖章)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 受托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电话:836937968369375683693749邮政编码:51804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