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产权交易所留存_________份用于备案,其余_________份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附件:共_________份
1、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 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7、 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核准或备案文件;
8、 其他材料:
出让人(甲方):受让人(乙方):
机构类型: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盖 章) (盖 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