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
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