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旅社技术报告书
1、申请设立旅行社,必须按接受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份数填报技术报告。
2、填写本报告前,请认真阅读报告前面的《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其规定起草申请书、企业章程和其他申请材料,确定后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在相应的栏目内。
3、经检查有重要缺项或不符和填报要求的报告,接受申请的机关不予受理。
4、旅行社批准设立后,审批机关将本报告的一份留档备案,一份连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一起交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寄交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