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深入推行清洁生产的思考与建议[2]

[入库:2005年8月27日] [更新:2007年9月19日]

本文简介: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多数国有企业由于效率低,人员众多,背着沉重的负担,陷入了亏损的处境。因此,国企必须进行改革。我们在这种大环境下推行清洁生产,制定清洁生产的政策一定要与国企的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革,企业逐步变成一个有政企分开,明确产权,自主决策,具有现代化管理体制的实体。

“股份制”“债转股”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造成的困境的一个途径,企业目前少资金,亏损等困境是由于过去的历史问题遗留下来。只要这个企业还有发展的前景,使他们摆脱困境的办法是“过去的帐先挂起来”,让企业先有发展的机会,使之发展起来,走上发展的道路。目前已开始运行的“股份制” “债转股”是企业摆脱困难的途径之一。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后,可以卸掉沉重的债务负担,优化资产结构,实现扭亏脱困,另一方面银行可以盘活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可谓“一石二鸟”。不少的股份公司通过上市筹得资金,使企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起点。有的企业通过把国家投入资金,转为国家的股份,企业也放下了“还本付息”庞大包袱。轻装上阵,也开始了良性循环。

3.推行清洁生产要与我国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发挥工艺开发、工程设计、企业技术人员在推行清洁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

采用先进技术是推行清洁生产的最重要环节。在清洁生产审核列出清洁生产方案中,有高、中、低费方案,低费方案主要是涉管理问题,高、中方案涉及工艺技术的改造和设备更新,高新的生产技术是实施清洁生产的核心,先进的生产设备是技术的体现和生产力的标志。先进的生产技术显著特点是成本低、利润高,经济效益好,同时,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效益好。

虽然清洁生产战略是由环保人员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企业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主体,而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企业技术人员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主力军。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科研工作存在着科研与应用脱节,开发与设计、设备制造分离,十几年的改革,我们科研院所逐步被推上了市场,去年七月开始,242家科研院所与政府部门脱钩,大部分院所进入企业,少部分归地方管理,这样为企业技术创新有了组织上的保障。企业为科研人员提出课题并且把研究、设计、设备结合起来,开发出成套技术。242家科研院所中第一个进入企业-中石化集团的北京化工研究院,得到了集团公司资金方面的强力支持,成果开发时间大大缩短,集团公司也得到了巨大的回报。

4.化学工业的持续发展主要是靠革新、挖潜、扩产,有选择性地引进技术,有选择性地建立合资企业。

未来化学工业的发展不能再盲目新建,甚至全国遍地开花,而主要是靠技术改革、挖潜、扩产。如燕山、齐鲁30万吨乙烯从30万吨扩大到45万吨,投资比新建15万吨装置节省1/3以上,燕山又准备从45万吨扩大到60万吨,提供了挖潜扩产,节省资金的发展之路。

又如:我国“小氮肥”行业通过挖潜,技术改造成功地开发应用了一批我国特有的高新技术,使一些合成氨装置实现了三个1000(即吨氨两煤耗1000kg,1000千瓦时,工艺能耗1000万大卡),低于以煤为原料的大型合成氨装置的能耗水平。我国小氮肥年产量一直保持在1200万吨左右,占总产量48%以上。形成这个能力几乎没靠国家投产。而引进30套大化肥,投资高1000个亿,产量仅能满足30%的市场需求。可见小氮肥技术研究是最系统的,成效是最显著的。

引进外资建立合资企业要有选择性,以我为主,顾全大局。引进的技术应是我国没有,且短时间开发不了的。批准合资企业也应遵循这个原则,技术过时污染严重的装置一定要卡住,尤其警惕外国公司为了转嫁污染,把在外国已停产的装置迁到国内来,我们也不加区分,一概冠以“引进外资”。

5.调整不合理的产品结构

化工行业有20多个亚行业,其中农药,涂料和染料的生产,产品产率低,排污大且难治理,要在全行业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

农药行业首先对占农药总量35%的高毒,高残留的品种进行限产和禁用。要重点发展高效、低残留农药,加快发展生物和仿生合成农药,降低污染严重的有机磷农药的生产比例,并改变农药制剂的剂型,由目前使用甲苯、二甲苯为主,改为以水基溶剂为主,以大大减轻施药时溶剂污染。涂料行业要加快发展节能低污染的高固体分涂料及水性涂料,粉末涂料,无溶剂涂料,和辐射固化涂料。以改变现在大多数涂料固体成膜物含量低, 只占油漆产品重量的20-25%,而溶剂占50%,造成大量溶剂挥发污染环境状况。染料行业要降低污染严重的还原性染料的生产比重。要逐步改变化学工业绝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生产大吨位、高消耗、低效益产品导致企业效益差、污染严重的被动局面,引导中小企业向深加工和精细化工产品方向发展,开发和生产低原材料消耗和高附加值的专用化学品。此外,要严格禁止国外已不生产的重污染产品转移到国内来生产。

6.规定新建生产装置的最小经济规模

生产装置和设备的大型化决不是数字的简单加和,需要采用许多新技术。生产装置的规模、设备的大小与能耗、物耗、产率、产污有着直接关系,严格限制各地继续采用高消耗、低产出、大排污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小作坊式的小生产。实践证明,过去那种有多少钱,搞多大的生产装置,因陋就简建设起来的大批小企业已给化学工业治理污染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如今后再建硫酸生产装置,就不能搞年产2万吨、4万吨的,应在10万吨以上。新建烧碱生产装置,就不能搞年产1万吨、2万吨的,应在5万吨以上。新建乙烯生产装置,就不能搞11.5万吨、15万吨的,应在30万吨以上。新建钛白粉、铬盐、铅盐生产装置,就不能搞几千吨的,应在1万吨以上。新建醋酸装置应在10万吨甚至15万吨以上的。同时,还要明确无论是新厂或老厂都要向大型化、联合化发展,建设成为大型化工生产基地,实行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使其按经济内在规律发展,而不要按行业界限人为加以分割与限制,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深度加工,做到资源配置合理,污染集中控制。

7.发布化工清洁生产技术导向

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是清洁生产的核心,企业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主体,但是政府还应发挥支持、帮助、引导的作用。政府采取的措施之一是总结、选择在实践中经过考验的清洁生产技术,给予公布,供企业选择采用。如烧碱生产,主要是发展离子膜法,淘汰水银法,改造隔膜法,将石墨阳极电解槽全部改为金属阳极电解槽,从而彻底消除汞害和石棉、沥青烟雾的污染。在有乙烯来源的地方,要将聚氯乙烯生产的乙炔法改为氧氯化法,以便压缩有大量粉尘排出的电石炉石灰窖等重污染型生产装置。电石生产,主要是发展大型全密闭电石炉和粉尘干法净化装置,实现余热发电,逐步淘汰开放式电石炉。硫酸生产凡是新建装置一律采用两转两吸、酸洗流程,逐步改造一转一吸、水洗流程的老装置。硝酸生产,今后不再搞常压法和综合法,全部采用双加压、双吸收法。其他行业也要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建设新装置。

8.禁用,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

我国化工行业是一个较老的部门,企业规模偏小,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产品种类繁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排放污染物成份复杂,难以治理。因此,政府不断颁布禁建、维持、停产的生产工艺技术,装置的名单,加快这些技术装置退出历史的进程。过去原化工部发布过多次这种禁建,维持,停产的技术,设备清单。今后,国家经贸委应继续做下去。

9.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实现精料政策

化学工业的原料有:石油,天然气,煤炭,硫磷化学矿,盐,空气等。石油和天然气比煤炭清洁的原料。可是,我国已然从一个石油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每年需进口6000 万吨,并且还在增加,预计5年后达1 亿吨。石油的运输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而中断。而我国的煤炭资源极其丰富,较长时间内,煤炭是主要原料之一,应加大对煤炭气化技术的研究。就煤炭的质量来说,不同的产地的煤的品种也不相同,如煤的含硫量在1%╠╠7%之间。这就要求进行前处理,使其在进入生产系统前成为精料。

我国化学矿山的整体技术经济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储量分散,品位低,含杂质多,难以综合利用。

实现精料政策,要重视产品生产的原料路线和原料政策。对于由原料造成污染严重的产品,尽量为选择合适的原料路线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原料精料政策,选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替代品,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生产量,减轻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威胁。

10.保证环保资金的来源,加大投入

对于环保资金来源问题,国家各级综合计划部门和生产调控部门要高瞻远瞩,从生产建设资金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环境建设。在工业发达国家,工程项目的环保投资一般占项目投资的15-20%,而我国工程项目的环保投资平均不到5%。应当下决心,即使是降低一点经济发展速度,也要保证有足够的环保投资。另外,工业发达的国家在其环境污染治理进程中,都有一段集中的环保投资期。例如,日本化学工业,在七十年代中期,在1974-1976年三年中,每年投资环保都达到1300亿-2200亿日元,三年的环保投资占七十年代11年总的环保投资65.9%。为了解决日本化工生产的环境问题,这三年化工生产基建投资大部分都用于环保治理上。随着日本化工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到八十年代初化学工业环保投资又相对大幅度降低。目前我国化学工业发展迅速,但资金十分紧张,为了使我国化工企业污染严重的现状得到基本控制,不但应该增加环保投入,而且要在一定时期集中必要资金用于环保治理以及与之有关的化工生产技术改造上。

11.乡镇化工企业也应遵守国家政令和环保法规

由于我国管理体制方面的弊端,化工乡镇企业不由化工部管理,而由农业部管理,乡镇化工企业不但享受税收的优惠,而且享受免于环保监督、环保法规约束的优惠。由于化工生产是技术密集行业,农民致富不能靠建设“小化工”,“小作坊”来实现。农民赚了1元钱,国家要付出100元来治理污染,这种事情再也不能继续下去。在市场经济游戏规则下,凡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乡镇化工企业也应关闭。乡镇化工企业不能搞原材料、资源型污染严重的化工生产,只能发展加工、复配型的无污染的化工生产。

12.对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要慎用税收价格优惠

多数清洁生产政策研究课题组提出对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的单位给预税收、价格方面的优惠。但是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起来很困难,少见其成效。既使是中央一级,如税务总局发了文件,给清洁生产技术以减税,但是在基层税收部门实行起来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税务局为了完成任务,减税难上难,即使税务局同意减税,还有许多具体问题要解决,税务人员不懂具体的工艺技术,如何区分界定清洁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如何统计计算。这些问题解决不了税收优惠便是一句空话。“综合利用产品免税”这一政策十多年来也未很好实行。实际上清洁生产技术既能带来良好的环境效益还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成本减少,利润增加,在同样税率、价格上他应有竞争力,也具有竞争力,无需在这两个方面给预优惠。公平公正而论,国家税收应保证,不应该在减税上太随意。

从以上分析可见,目前阶段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难点不在后边的税收,价格优惠,瓶颈在于前边的投资,科研开发和项目实施,如同清洁生产中讲的不在“末端治理” 而在于“源头开放”。

13. 选择特大型化工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示范

从过去的工作可见,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对象仅停留在一个装置,一个车间,一个产品,有的名为对一个企业进行审核,实际上还是一条生产线或一个产品的审核。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一个特大型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的审核,树立一个特大型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样板,以推动全国的清洁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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