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供资金计数与实际数差异分析说明用。 填表说明: (一)凡实际与预计数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均由资料提供部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日前送会计. (二)本表由会计科填列实际数及预算数比较增减后送各资料提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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