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方案》ppt

[入库:2005年11月2日] [更新:2008年8月26日]

本文简介: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内容较多,数据涉及部门广,数据的统一提取难度大,因此,建议各部门依据《环评法》的要求共同建设,各部门开展本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并负责相应的数据维护,数据以链接方式与主站相连。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有二十多年历史,积累了大量的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与文件,但由于缺乏全面统一的数据管
理,在日常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着处理数据方法不统一,数
据获取上存在着人力和财力的浪费。
另一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涉及许多领域、关系到很多部门,需要运用多种数据信息,而现实情况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单独提供环评所需要的完整的数据信息,同时,有关部门的之间在数据信息交流方面有很不畅通。为了发挥各专业方面的信息优势,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对于更好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1、未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2、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后
(二)、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2002年10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环评法》第六条中的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本方案编制过程
2003年1月,我司组织成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工作小组”,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工作小组经过调研拟定了初步工作方案。3月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方案》(初稿)。4月8日我司组织召开了相关专家参加的方案研讨会,根据意见对方案做了调整和修改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方案》。5月征求了我局5个司的意见,并以我局环办函[2003]208号文形式,征求了15个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意见。
  目前局内5个司的意见均以收到。共有11个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回函,1个部门表示无意见但不回函。所有反馈意见已经整理完成,
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做了相应修改和调整。
(四)、相关说明
1、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命名
    (1)法律规定
    (2)内容
2、分级建设
     (1)国家
     (2)省
     (3)地市
3、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将以独立网站形式建设
(域名独立,IP地址独立),采用主机托管方式,同
时拟在我局政府网(www.sepa.gov.cn)上建立
相应链接。数据可做为总局共享中心的有效资源。

 

本方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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