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经济发展史,人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后才出现了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群体;重金属等一般等价物的产生结束了以物易物的简单商品交换方式。人类就生产产品而进行的交换活动方式本身也是有一定发展规律的,这样的发展规律在以现代电子技术构筑的网络虚拟世界里也必然会重演。时下国内的电子商务发展相当于处在什么样的水平阶段呢?我认为,现在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还只是相当于处在原始社会后期,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有部分剩余能力,社会出现分工后形成的部落间所进行的以物易物的交换水平,相当于原始集市贸易的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虽然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电子商务主要是实际货币(物)与各种实际货物或其他服务(物)的交换,已经不再有原始社会里用一头羊换半只猪那样的不可等价计量而交换的困难。但这简单的贸易方式却在网络的虚拟性中失去了原本由直观交易自然而然的可信优势,有保障的普遍的会员诚信是制约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的关键。目前,在网络世界里进行电子商务的活动主体分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和商品或服务的需要者两大类群,供需双方的直接贸易方式使网站处于无足轻重地位。网站只是在其中寻些场租或是提供一些中介来获取微薄费用,处于皮条客窘境的网站管理者自然不敢对商家提供更多的诚信要求。所以,建立合理而实用的电子商务模式,从制度上解决诚信问题,才是从根本上改变网络世界电子商务当前困境的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