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入库:2006年4月5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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