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规定(C)

[入库:2006年4月5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资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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