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入库:2006年9月9日] [更新:2007年3月24日]

本文简介:

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未婚证明书或单身证明;

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 须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 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或《离婚证书》, 或《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丧偶公证的, 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书, 或配偶尸体火化证明书, 或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 或人才交流中心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须提供双方结婚的合影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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