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据了解,《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方法和步骤、配套法规建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组织领导等六个部分。
根据实施方案,2006年要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的原则,第一步先在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进行,第二步在市(地)级以下机关进行。具体为:
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不得超编登记。登记工作采取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实行逐级负责制。今后,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