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遇到特大、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可以调动本市范围内一切人、财、物力用于应急救援,必要时通过赣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调动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武警参与应急救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依照各自职权,对本区域的事故灾难实施救援。
1.3.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由于事故灾难发生的时效性、区域性、应急救援工作必须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中央、省属驻赣州市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自己的主管部门,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
1.3.3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
1.3.4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不同类型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和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1.3.5平战结合,整合资源
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1.3.6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1.3.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方针,实施科学救援。加强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