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2

[入库:2006年4月5日] [更新:2008年8月5日]

本文简介:本文档为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中的一部分内容,主要介绍电力变压器的保护、3~63k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力网中线路的保护以及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线路的保护。以及电力变压器的使用与短路的预防及保护装置等.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第四章 电力变压器的保护
    第4.0.1条 对电力变压器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 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一、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
二、绕组的匝间短路;
三、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
四、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外部接地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及中性点过电压;
五、过负荷;
六、油面降低;
七、变压器温度升高或油箱压力升高或冷却系统故障。
    第4.0.2条 0.8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和0.4MVA 及以上的车间内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当变压器安装处电源则无断路器或短路开关时,可作用于信号。
    第4.0.3条 对变压器引出线、套管及内部的短路故障, 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10MVA及以上的单独运行变压器和6.3MVA及以上的并列运行变压器, 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6.3MVA及以下单独运行的重要变压器,亦可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二、10MVA以下的变压器可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2MVA 及以上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宜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三、0.4MVA及以上,一次电压为10kV及以下,线圈为三角-星形连接的变压器,可采用两相三继电器式的过流保护。
四、本条规定的各项保护装置,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的各侧断路器。
    第4. 10.4条 变压器的纵联差动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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