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脚本必须有一个主程序,由 proc 关键字指定,并用 endproc 关键字来标志程序的结束。
添加命令之前,必须先定义变量。主程序的第一条命令执行后,将按脚本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执行下面的命令,主程序的结束就意味着脚本的结束。
3.0 变量
脚本可以包含变量。变量名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_')开始,可以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下划线,但不能将保留字用作变量名。详细信息,请参阅文档末尾的保留字表。
使用变量前,必须先对它进行声明。声明变量时,必须同时定义其类型。某种类型的变量只能包含同种类型的值。脚本支持以下变量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