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标准扼杀了设计的创造力吗?
没有一个设计标准能定义所有的用户界面。因此,在定义之下,即使设计师服从适当的设计标准,大多数的设计成果还是保留下来了。最重要的设计元素常常是标准里没定义到的,因为标准不会了解到设计的中个体的特殊性。
举例来说,最近我参与了一个电子商务站点的设计。在首页草稿中,有三种方式可以得到产品:搜索和两种导航表,导航表的形式是简单的选择列表。一种导航表是按照在该领域中,用户经常能想到的方式组织的;另一种导航表是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流程来组织的。可用性测试的结构表明:
- 按照用户理解模型设计的导航,使用成功率是80%
- 按照厂家内部标准设计的导航,使用成功率是9%
结论:第二种导航表被放弃,尽管项目组中有些人反对。第二种表对于能正确使用它的人有一定的优点,但是对于大多数人它带来的是麻烦。所以它不是很好用。
我提到这些有两个原因:第一,尽管两个导航从设计上看是一样的,用了同样的页面标准、术语、风格以及交互式技术,他们的可用性还是相当不同的。第一中设计比第二种强了将近九倍。如果用户找不到产品,这个网站将什么都卖不出去,可见这点不同对电子商务网站来说就是钱!钱!钱的不同。可用性的不同不是因为表面设计的不同,而是深层设计(找出如何能最大地满足用户的需要,最好的组织信息的结构)的不同。因此,即便遵循页面设计标准,设计师仍然有很多事可以做。不好的设计师会在首页上用差劲的导航表,而且从来不测试一下。
其次,测试结果也告诉我们:即便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来也不一定能得到优秀的可用性。标准保证你的用户能够理解你的设计中那些个别的界面元素,他们知道到哪儿去找什么样特征的元素。但是标准不能担保用户怎样理解这些界面特征,也不能保证系统具备用户需要的特征。
eric daivs,一位资源营销方面的信息结构设计师,最近作了一个购物车命名的可用性测试。由于那个网站是销售冬季运动产品的,他们希望、起一个标准词汇以外新颖的名称,于是设计草案里起了一个名称叫“购物雪橇”。结果,50%的用户不知道这个雪橇的概念。另外50%的人说,他们看到“购物车”应该在的地方放了个雪橇,所以才猜出来“购物雪橇”的含义。他们知道这里是添加某类东西的,而且是添加类似雪橇之类东西的。教训:在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用户能理解的好名词之前,最好别自作聪明,别用新词汇
当然,直接用“购物车”这个名词也不能保证让购物的界面更易用。最保险的一点是,用户会接受那些在站点里曾经反复用过作为链接的词语。这是一个值得吸取的可用性经验。
网站用户经验之jakob法则:用户在其他的网站花的时间最多。因此,别人网站经常用到的一些惯例、约定是最容易影响用户经验的,你若偏离这些习惯,只能得到痛苦。